賴瑞隆要台灣成為正港海洋國家(民眾日報)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提出我國首部統合海洋事務之「海洋基本法」草案,於立法院召開公聽會廣納徵詢各界意見,並和關心海洋議題的多位立法委員陳曼麗、KolasYotaka、陳學聖共同主辦,邀集海巡署、農委會、交通部等相關部會,以及長期倡議海洋議題的專家學者及團體,共同討論台灣海洋議題所遇到的瓶頸、法規政策管理的盤點,以及如何透過制定基本法來宣示台灣海洋政策定位。
賴瑞隆參考聯合國海洋公約、以及加拿大海洋法、日本海洋基本法;近年由我國長期關注海洋議題的學者團體彙整提出的《2016永續海洋行動呼籲》及《2014海洋臺灣行動綱領》,擬具國內首部有關海洋事務之「海洋基本法草案」,確立國家海洋發展之基本原則與方向,帶動且處理台灣海洋事務長期分散各機關所面臨的瓶頸、衝突。
由於海洋議題牽涉議題層面廣泛,賴瑞隆邀請在不同海洋事務長期耕耘的立委陳曼麗、KolasYotaka、陳學聖,共同主持此次「海洋基本法草案」公聽會,以吸納全方位意見。公聽會亦邀請中研院邵廣昭博士、成大陳璋玲教授、中山大學胡念祖教授、前漁業署長謝大文先生、蘭恩文教基金會瑪拉歐斯執行長、撒奇萊雅耆老李青福先生就不同背景專業講述針對海洋基本法草案的意見。
長期關注海洋永續的邵廣昭強調台灣海洋保護不能落入空談、口號,並建言台灣若要落實有效管理海洋,應建立一套監測機制、資料庫。陳璋玲則以整體海洋的面向,肯定這部基本法草案將台灣目前海洋管理面向大致納入,並建議關於涉外海域主張、水產品供應鏈機制的健全、強化海事安全亦可納入海洋基本法的思考。此概念也獲得與會許多團體的肯定。
多年來倡議台灣應有一主導機關海洋部來統籌海洋事務的胡念祖教授,以海洋法規及政策專家身份,分析加拿大海洋法可供我國參考之處。他表示「以基本法作為上位引導的母法,其他功能作用的修改、調和才能被帶動」。胡念祖呼籲台灣唯有成立一主導海洋事務機關,才能「自稱我們是海洋國家」。
賴瑞隆感謝與會者建議,將會將建議納為法條調整依據。並呼籲行政院在目前沒有海洋主責機關前提下,應盡速在3個月內提出海洋基本法的行政院版本,海洋議題不能只有立法院動起來,需要行政體系一起參與。
2017-05-01╱民眾日報╱第F09版╱高屏要聞【本報記者楊淑芬高雄報導】
賴瑞隆參考聯合國海洋公約、以及加拿大海洋法、日本海洋基本法;近年由我國長期關注海洋議題的學者團體彙整提出的《2016永續海洋行動呼籲》及《2014海洋臺灣行動綱領》,擬具國內首部有關海洋事務之「海洋基本法草案」,確立國家海洋發展之基本原則與方向,帶動且處理台灣海洋事務長期分散各機關所面臨的瓶頸、衝突。
由於海洋議題牽涉議題層面廣泛,賴瑞隆邀請在不同海洋事務長期耕耘的立委陳曼麗、KolasYotaka、陳學聖,共同主持此次「海洋基本法草案」公聽會,以吸納全方位意見。公聽會亦邀請中研院邵廣昭博士、成大陳璋玲教授、中山大學胡念祖教授、前漁業署長謝大文先生、蘭恩文教基金會瑪拉歐斯執行長、撒奇萊雅耆老李青福先生就不同背景專業講述針對海洋基本法草案的意見。
長期關注海洋永續的邵廣昭強調台灣海洋保護不能落入空談、口號,並建言台灣若要落實有效管理海洋,應建立一套監測機制、資料庫。陳璋玲則以整體海洋的面向,肯定這部基本法草案將台灣目前海洋管理面向大致納入,並建議關於涉外海域主張、水產品供應鏈機制的健全、強化海事安全亦可納入海洋基本法的思考。此概念也獲得與會許多團體的肯定。
多年來倡議台灣應有一主導機關海洋部來統籌海洋事務的胡念祖教授,以海洋法規及政策專家身份,分析加拿大海洋法可供我國參考之處。他表示「以基本法作為上位引導的母法,其他功能作用的修改、調和才能被帶動」。胡念祖呼籲台灣唯有成立一主導海洋事務機關,才能「自稱我們是海洋國家」。
賴瑞隆感謝與會者建議,將會將建議納為法條調整依據。並呼籲行政院在目前沒有海洋主責機關前提下,應盡速在3個月內提出海洋基本法的行政院版本,海洋議題不能只有立法院動起來,需要行政體系一起參與。
2017-05-01╱民眾日報╱第F09版╱高屏要聞【本報記者楊淑芬高雄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