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日本修訂安保文件 我應積極溝通(自由時報電子報)
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所長郭育仁表示,二〇一五年通過實施的「新安保法制」,是前首相安倍晉三透過憲法第十三條,關於國政推動必須滿足國民最大福祉,以此重新解釋憲法第九條,「雖不承認交戰權,但也不否認集體自衛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