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態永續發展 海管處長徐韶良:擬推國家公園生態體驗

發佈日期: 2020-05-04
【校園記者鄭至娟採訪報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先前提出「海洋科學促進可持續發展十年」(2021-2030)計畫,希望透過民間單位、企業及政府的合作,加強海洋研究、技術創新及合作。這次國立中山大學海洋事務研究所邀請到中山大學海洋資源學系校友、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徐韶良,針對海洋生態保育進行演講。徐處長提到,國家公園在參照了多國的案例擬定出了國家公園的相關事宜,而海洋國家公園的業務重點在於對海洋的保育、研究及育樂等面向,未來不排除開放國家公園為生態體驗之地。

徐韶良處長介紹了各國對於海洋環境的保護方式,台灣也以他國為借鏡規劃。現今台灣的海洋國家公園內部包含東沙環礁群島以及澎湖南方四島為其主要管理的單位。至於海洋型國家公園與海委會推動的海洋保護區如何進行整合性規劃,則建議參考了美國礁群國家海洋庇護區經營管理計畫、澳洲策略性規劃、國家海洋庇護區經營管理計畫以及相關的研究報告,擬出適合的海洋保護政策。此外,徐處長也強調了國家公園的重要性,其為國土利用與資源保育的典範,且世界先進各國皆透過國家公園方式來保育環境。

台灣在過去也曾開放東沙環礁海洋體驗的活動,自民國100年就開辦,不過參與者限大專校院在學學生以及高中職教師,徐韶良處長也說道未來也不排除一般民眾到此生態體驗。生態體驗活動內容包含海洋生態保育議題、了解海域巡防勤務、參與東沙生態保育及復育工作、環島、淨灘、生態解說、觀星、浮潛等。而在開放生態體驗前,需有先前妥善規劃後,才能避免生態受到破壞。因此需逐步檢討、評估開放的方式,這需要國家公園政策府配合,還需有安全上的考量,以及設施硬體上、交通設施、技術上的準備以及對於民眾生態上的教育,故尚需一段時間準備才可開放。

國家公園在聯合次級組織─國際自然保育聯盟保護區類型層級為第二類,各許多國家皆以國家公園為主體來整合保育系統,例如美國透過國家公園署統整國家假公園、海岸及國家古蹟等;加拿大透過國家公園署來統整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區及歷史遺跡。而海洋保護區被視為最便宜有效的保育措施,透過適當的規劃及法令將特定區域作為管制範圍,使海洋及生態環境得以被保護,並降低大眾對其的破壞。海洋生態的保護亦需要多數人的協同幫助,才能使海洋永續經營。徐韶良提到國家公園的保護區(zoning)是海洋保護的解答,保護區的妥善規劃與設立,有助於海洋漁業資源的復甦,此外再佐以相關技術、政府資源的注入、民眾生態教育的提升,東沙環礁開放生態體驗近在咫尺。

(公共事務組編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