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記者曾柏翰採訪報導】勇敢追愛必須用對方式,否則遭到誤會恐變成校園事件!中山大學學務處諮職組舉辦性平講座,邀請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前秘書長黃嘉韻,以法律的角度談論發生在你我周遭的性平事件。她表示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身體界線」,無論理由都必須尊重,一旦越線常常會演變為性別平等事件。
黃嘉韻歸納過去性平案件發現,不少性騷擾會在加害人無意之下成立,每個人對不同對象的身體界線,包括思考、行為、心理和身體都不盡相同,因此切忌「別人可以,為什麼我不行」的想法,若自以為關係親暱,做出不經意的越線言論或碰觸,只要被害人認為受到侵犯,仍可能構成校園性侵害。不過黃嘉韻也提到,在調查時會採納客觀第三人的意見,確保行為在他人眼中也不恰當才會定罪,學生不必過於擔心遭到誣陷;同時希望所有人都能先清楚了解自己的身體界線,明確向他人表達,是保護自己的最佳方式。
在校園性侵害的法律層面上,黃嘉韻說明,只要其中一方為學校成員,包括教職員和學生,即使是不同學校,例如學生在捷運上受到他校教職員騷擾,也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可向就讀學校尋求處理,爭取自己的權利。學務處教官何昕洳表示,校園性侵害通報案例正逐年上升,推測是因為學生維護身體界線的意識日漸提高,懂得爭取自身權利,她也透露,過去有過追求成為騷擾的案例,追求者頻頻接近對方,例如到住家門口接送、刻意到對方教室等待下課,讓被追求者感到害怕。
性別平等教育法以教育為主要目的,因此懲處多為記過、公開道歉與強制參與性別相關講座等,若想讓加害人受到更重的懲罰,黃嘉韻提醒可依性騷擾防治法,連同刑事與民事一同提起訴訟,每個管道是不互相衝突的,但須注意在刑事與民事管道中,需自行提出證據力較高的事證,因此定罪相對困難。
黃嘉韻相當認同中山大學設立性別友善廁所,指出安全的隔間設計、同時放置小便斗與馬桶在同一隔間內,是打造友善環境的條件,也對親子廁所提供任一方家長優良育兒環境,打破傳統僅由母親照顧的觀念感到讚賞,雖然這些廁所會占據較多空間,仍有存在必要。她期許學校未來仍能在有限的校舍下,盡力打造對所有教職員與學生友善的如廁空間。
(公共事務組編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