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有「賴神」之稱的賴清德8日走馬上任,成為中華民國的第29任行政院長,也是蔡英文擔任總統以來的第2位行政院長。各方似不太看好賴清德在行政院長職位上能發揮的空間,甚且認為他接受此職的政治風險太高,很快就會折損。
這種看法的主因是自1997年第4次修憲以後,拿掉了立法院的閣揆同意權,完全由總統任命,實質上讓行政院長成為總統的執行長,想強勢作為的行政院長,如陳水扁時代的謝長廷、蘇貞昌等,多是黯然下台,或「被」請辭。馬英九時代的行政院長雖較沒有和總統意志對抗的強勢作為,但當總統的替罪羔羊則似是宿命,所以馬的8年任期,更換6次行政院長,平了陳水扁的紀錄。
這說明了現有體制的經驗傳承是:不論行政院長是謙卑服從總統,或強勢想依憲法來領導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憲法》第53條),下場都一樣,拗不過總統未在憲法中明言的權勢,賴清德可以是例外嗎?
其實,賴清德可能是九七修憲成學界所稱的「半總統制」以來,最有機會或條件落實憲法,實質領導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人選,怎麼說呢?
第一,賴清德的高人氣,不僅是在台南市長任期維持7成左右的滿意度,這次一上任行政院長立刻有全國過半的民意支持,明顯超過蔡總統。雖然民意如流水,且上了船,就與總統同舟一命,但這種狀況通常出現在院長與總統完全同聲同步,只體察上意,卻脫離了民意所致。以賴過去的風格,似勇於接地氣,而敢於與政治現勢較勁。如果賴未來還是能多體察民意及堅持原則,不見得完全以總統意志為依歸,並能有效藉立法院及傳媒來「溝通」自己的主張,民調會隨總統的低迷而向下掉的機率應會減少。
第二,賴清德在民進黨中有堅實的奧援,也就是新潮流派系,這樣的實力基礎比起蔡總統在民進黨中較脆弱,且以「利益」為主結合的所謂「英派」,應更有談判協商的籌碼。讓賴做行政院長,不會只是執行長,應可逐步發揮理念,安排人事,統合戰力,而展現國家最高行政機關領導人該有的風範;在應對立法院方面,能清楚承擔政策責任,而較不易落入九七修憲以來,總統可以「有權無責」,但行政院長卻總是「有責無權」,常只能在立法院替總統擋子彈的困境。
第三,賴清德也有一難得機運是過去行政院長們都未享有的情境,也就是最大反對黨的荏弱,不只在立院席次不夠多,整個組織系統渙散,缺乏窮追猛打的戰力,也沒有上位思考論述的能力,因此賴院長要應付立院應是游刃有餘。至於與蔡總統的周旋或甚至某種程度的意志對抗,只要站穩民意,又有立院中新潮流系統力挺,應是能將行政院長的角色由虛轉實。
九七修憲以後的行政院長都較不具備以上3項條件,賴清德若能善加發揮以上的既有優勢,他或許是最能落實憲法的行政院長,這應是我們憲政民主發展的一件盛事,值得期待!(作者為國立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教授)
2017-09-09╱中國時報╱第A15版╱時論廣場╱■廖達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