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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冤路迢迢 羅秉成談司法改革與冤獄平反

【校園記者曾德侑採訪報導】政務委員羅秉成4月18日至中山大學談他在任公職前的五年間,從事司法改革和冤獄平反的心路歷程。從一個又一個故事講起,在台上,羅秉成訴說著他和律師團從監牢中解救一個又一個含冤的靈魂。

「今天我打算『以路作為開頭』,也就是用自己的雙腳,各走各的路」,羅秉成走上了一條不同於世俗眼光的職業道路,他擔任律師三十年,許多律師專精於商業訴訟,他則不然,他和幾位夥伴成立冤獄平反協會,致力於台灣的無辜者運動。無辜者運動興起於國外,是希望透過科學的方法去證明被錯判有罪者的清白,直到近五、六年,台灣也開始有組織致力於這項活動。

羅秉成分享一個案例,是2008年間發生在鳳山的一起槍擊案,當時因證人的指認程序不夠嚴謹,涉嫌人林金貴因而被判無期徒刑。僅國小畢業的林金貴天天寫信到法務部、法院、檢警等相關單位,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林金貴縱使一封信需要寫一個星期,他仍然不放棄含冤得雪的那一天。直到冤獄平反協會得到消息,開啟了林金貴重回自由之路。一開始羅秉成自信滿滿,在證據不合理,人證指認也有瑕疵的情況底下,林金貴的案子再審的機會非常非常大,不過事情並不如預期,抗告失敗的情況讓羅秉成不得不謹慎,他認為,要是第二次不成功,林金貴就再也沒機會重獲自由。因此,羅秉成更請來中研院的研究員使用最新的影像技術還原臉孔,為的就是要透過科學,證明案件確實有再審理的必要。最後,在第三組的法官鑑定下,林金貴終於重獲自由。

現場提問為什麼在台灣的法律人養成體制底下,仍有這麼多的冤獄案發生。羅秉成說,如果一個案子有冤情,再審的法官可能因為上一階段審理的法官是自己的學長姐、同事而維持原判決,這類的同儕、同事的壓力、尊重前一位法官的判決,是人之常情,因此在國外,例如德國,假使案子有議,就會移轉到其他聯邦處理。

對你我而言,十年就是日常,可是對林金貴以及許多冤獄受害者來說,十年的冤獄是禁錮靈魂的刑罰。在平冤路上奔波的這些年中,羅秉成觀察到這些冤獄受害者若沒有家庭的支持,其實很難持續努力。演講的最後,羅秉成放了一段影片,一位菜市場的阿英老闆娘,被指控肇事逃逸,但當時她明明就在菜市場好好地賣菜。為了這件事,阿英報名空中大學的法律課程,為自己的清白讀了一個法律學位,有些人可能會認為「判六個月而已,又沒多久」,但對於這種不白之冤,「六個月?判一天都不能接受」。

在司法的無私面前,有許多辛酸血淚與奔波勞苦,但有了這些法律人的幫助,或許這個社會可以更公正一點,更正義一些。羅秉成用自己的腳,走出了一條嶄新的路,台下的師長、學生也從中領悟到,將專業發揮在社會救助上,是一件有意義且無悔的路。

(公共事務組編修)
發佈日期: 201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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